仓山纪委

仓山区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5日 15:10 信息来源:仓山区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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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9日上午,在福州市仓山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福州市仓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林挺秀代表区监委作《仓山区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监察监督专项工作报告》这是区监委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要求,首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也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的重要方式。

仓山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把报告专项工作的过程作为监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过程,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开展调研、高质量撰写报告,通过座谈会、书面发函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11月中旬,专项工作报告呈请市纪委监委、区委批准同意。区人大常委会对此十分重视和支持,区监委听取了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相关意见建议。

报告从3个方面梳理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监察监督主要做法,总结提炼出4条实践中的认识和体会。区监委自2018年1月挂牌成立以来,在省、市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指导下,以监察法为遵循,聚焦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织密织细“监督网”,一体推进“三不腐”,创新监督“大平台”,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截至2022年10月,共受理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检举控告类初信初访件349件次,严肃查处案件35起40人。特别是2018年10月起,区监委牵头相关部门,创新建成仓山区农村集体“三资”网上公开平台,将全区96.68亿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数据和经营、租赁信息及时上线公开,从中查处问题11起11人,“三资”领域信访举报数量逐年递减,取得较好成效。2022年以来,试点推动4个村的7个集体资产租赁项目上线电子竞价平台进行招投标,平均溢价率达49.12%,有效防止围标串标、优亲厚友等违规行为,有力遏制腐败风险,守好乡村振兴的“钱袋子”。

报告指出,在推进新时代新仓山建设中,全区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监察监督工作还需要不断改进,基层监察队伍的监督能力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差距。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区监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履职尽责,依法依规监察,推动监督融入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建设工程、重要民生项目具体落实之中,着力整治农村基层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先行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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