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纪委

中共福州市仓山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3日 17:46 信息来源:仓山区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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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监督使命 忠诚履职担当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福州市仓山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5月)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福州市仓山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区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的部署,总结 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刚才,梁栋区长传达了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市委常委、区委蔡战胜书记发表了讲话,对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 年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深化实践“五抓五重”,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和忠诚履行职责两手抓、两促进、两融合,各项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推进,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绩。区纪委监委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半年会上作典型发言,农村“三资”网上公开监管监督和打“伞”破“网”两项工作在市纪委全会上得到肯定,区委主要领导多次对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给予批示指导和肯定支持。

一是在强化政治监督首要职责上有新作为。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积极协助区委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回头看”,加强对打好“三大攻坚战”、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的“再监督”,严肃查处“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23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持续开展“重中之重”项目督查,有力保障烟台山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和浦下旧改、江边旧改等24个项目征迁提速。持续开展重要节点“1+X+Y”督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78起,持续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二是在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上有新举措。紧盯“关键少数”,探索深化主体责任履责纪实,拓展履责内涵,强化专项督查,为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提供抓手。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完成省、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问题清单”整改、“问责建议”落实,组织开展全区检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推动发挥党委(党组)、纪委和党的工作部门的问责主体作用,提请区委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5名“一把手”逐一约谈,对35名党员领导干部精准问责,起到有力震慑。全区共给予“四种形态”处理538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487人次,占比90.5%,实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绝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三是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有新亮点。全面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扎实推进“四访”活动,全年信访举报总量比降21.2%、检控类信访举报件比降33.2%、检控类初信初访件比降47%,实现下降“拐点”。认真开展信访举报分级录入与扫描试点工作,探索“一信一卡”闭环管理模式,得到中央纪委、省纪委肯定。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查处“为黑为恶、护黑护恶、失职失责”问题1111人,综合质效居全市前列,在省内率先出台《仓山区关于涉黑涉恶案件逐案排查(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三长签字背书”工作制度》,区纪委监委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深入推进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查处脱贫攻坚、惠民资金监管方面违规违纪案件4244人;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293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深化拓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违法违规私建和违建坟墓等歪风陋习,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四是在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有新成果。建立审查调查片区协作、问题线索处置月报和跟踪“两函”等机制,助推审查调查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年共新立案件93件,其中要案711人、大案9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6人,采取留置措施2主动投案1人,镇街全部消灭自办案件“空白点”。深入推进农村“三资”公开平台建设,依托福州市惠民资金网,全面公示区辖113个村(经合社)的集体“三资”约70.1亿元,以监督推动“三资”领域信访件下降59.93%,发现查处违规违纪问题3638人,得到省领导和省、市纪委肯定。组织开展全区警示教育大会、专题党课和任前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扎实推进“一镇一孝廉”全覆盖,举办福州市孝廉文化讲堂仓山专场演出,推动螺洲陈氏五楼入选第二批省级家风家训乡贤文化馆,助力优秀传统文化本土化、成果化、精品化。

五是在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上有新突破。坚持“快”部署、“实”整改、“严”监督,全力配合省委第七轮巡视工作,推动对中央巡视反馈18个问题和上一轮省委巡视反馈29个问题的整改监督到位。夯实主体责任,健全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工作直接领导、直接参与、直接督办。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全年共开展区级巡察47批次40个单位,发现各类问题1021条,边巡边改问题117个,移交问题线索126条,摸排闲置国有资产97处,盘活沉淀低效资金16亿元,巡察成效受到区委高度肯定。坚持把巡察整改“回头看”和未巡先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纪委、组织部门跟进监督巡后整改的长效制度,督促问题整改落实334个,建章立制57项,追责问责11人,持续推动各级党组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创新出台《仓山区委巡察组“巡察后考核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探索解决谁来监督巡察组的问题。

六是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上有新进展。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成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成立仓山区委巡察工作保障中心,监督执纪部门的机构数、编制数分别占总数的95%97%,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织区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支委会会议等学习讨论45次,委领导牵头开展专题调研22次,推动解决突出问题23个;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打好重复信访举报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攻坚战。加强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委机关被连续评为第十至十三届省级文明单位,机关党总支被评为仓山区“先进基层党组织”。选优配强工作力量,新调入14名优秀年轻干部;开展多种形式培训,培训干部1556人次,实现培训全覆盖。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强化政治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坚决防止“灯下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一刻也不能放松。从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有的从政治上看问题不够、围绕大局考虑问题不多,对政治监督的内涵、方式和要求把握不准,结合实际工作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能力不足。在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上,有的精准监督工作水平有待提升,管党治党责任压力还要继续压实,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征地拆迁、村(社区)“三资”管理、区属企业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风险依旧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易发多发。在持续深化“三转”上,有的履行协助和监督职责意识不强、定位不准,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意识不强,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深入检视、切实整改。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深化实践“五抓五重”,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新时代新仓山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工作与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内在关系,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切实将全会部署落实到区域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助推新时代新仓山治理现代化。

要紧扣“纲”与“魂”,把“三个一以贯之”作为基本要求坚持好落实好。紧紧抓住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个“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这个“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督促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一项一项抓到位抓到底。要坚守“职”与“责”,始终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稳”就是要保持政治定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做到初心不变、力度不减、成效不降;“进”就是要激发创新动力,适应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求,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狠抓“知”与“行”,扎实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持续深化“三转”,坚持实事求是和依规依纪依法,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努力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砥砺初心使命,更加自觉坚定落实好“两个维护”

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学懂弄通做实新思想长效机制,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把握与贯彻落实。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传承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留给我们的宝贵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和实践成果,切实把主题教育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结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和案件查处情况,筛选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件,督促职能部门深入剖析问题,补齐工作短板。

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坚持做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打好三大攻坚战、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做好“六稳”、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抓项目促跨越”行动、世界遗产大会筹备、全面融入“三个福州”、建设“两个仓山”、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总结提升“重中之重”项目督查有效做法,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行动上。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领导班子运行和政治生态评估,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做深做实做细巡察监督,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以“四个落实”为标尺,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加强对制度执行、权力运行的监督,探索符合基层特点的巡察监督方式方法,确保2020年对下级党组织巡察覆盖率100%,全面完成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健全完善区委巡察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巡察与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协作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镇(街)纪(工)委工作协同并进,深化“巡察后考核评估”工作,强化上下联动、形成监督合力。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长效整改,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严把整改质效,确保见底清零。

(二)聚焦“关键少数”,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成效

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动向党委报告政治生态研判、日常监督等情况,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照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实化细化主体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一把手”履责纪实工作,及时更新《履责纪实手册》,丰富应知应会内容,拓展履责考核内涵,纳入联合督查、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内容;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建立“1+N”督查联动机制,实行分类抄告,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知责、负责、守责、尽责。

健全检查考核工作机制。牢牢抓住管党治党责任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形成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合力运行的“四责协同”机制。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1+X”检查机制,推动党的工作部门切实发挥职能监督作用,客观评价被检查单位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成效,着力发现和解决当前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倒逼主体责任落深落细落实。

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聚焦问责重点,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追责,坚决通报曝光。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推动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和党的工作部门的问责主体作用,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对实施问责情况定期进行盘点,对该问责而不问责,或者对问责决定不落实的,也要严肃问责

(三)牢记人民立场,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全力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抓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依托福州市惠民资金网,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三资”等资金使用管理事项的阳光公开,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力量,强化“晒”的质量、查的功能、督的实效。助力临洮县、周宁县脱贫攻坚,持续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人员交流培训等合作。抓实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农村和社区“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抓实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深挖彻查“黑”与“伞”不匹配问题、与黑恶分子利益勾连公职人员、涉嫌失职渎职领导干部,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全力解决重复访越级访问题。坚持开门接访标准化、全员接访规范化、带信下访制度化、入户走访常态化,做好分级录入和扫描试点工作,畅通群众反映问题、开展监督的渠道。扎实推进重复举报集中排查化解,推动重点信访对象纳入属地综治稳控化解台账,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探索越级上访联合会审、面对面受理访谈、公开答复等有效办法,把反馈工作做到位坚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决遏制无理重复举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全力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坚决防止“白头发文”、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持续深化“1+X+Y”联动监督,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等易发多发问题,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利问题,密切关注规避重要节点“错峰违纪”及“一桌餐”“不吃公款吃老板”、收受电子红包、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等隐形变异问题。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继续选准歪风陋俗问题开展重点整治、集中攻坚,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弘扬改革精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加强对基层纪委的领导和指导,认真落实提名考察、查办案件、日常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要求,改进监督执纪日常考核、归口指导、片区协作等工作机制,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不断完善派驻监督机制,适时理顺检法派驻机构、区直机关纪工委等管理体制,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努力将派驻纪检组打造成“常驻不走的巡察组”。

加强对权力运行各环节的监督。紧盯重大事项决策、工程项目建设、资产资源处置等关键环节,督促各级各部门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动建立权力运行过程的留痕、查询、追溯机制,有力消除监督空白。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等形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纪法、事实两个定量,充分考虑被审查调查人态度这个变量,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推动监督执纪精细化、科学化。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实现“四项监督”一体推进、同向发力。

提升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有关配套制度,规范业务运行流程,做到衔接紧密、运行顺畅。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对违纪、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一体进行监督、一体进行审查调查,实现领导体制、工作机制、适用依据、案件审理等方面的融合。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在案件管辖、移送起诉、证据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缺席审判、技术调查、追逃追赃等方面的配合,相互协作、相互制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能力。

(五)坚持稳中求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理,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紧盯征地拆迁、“三资”监管、工程招投标、区属国企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惩贪污贿赂、权力寻租、关联交易、侵吞国有资产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扎实开展纪检监察文书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坚决纠正和防止“打白条、打折扣”,确保落实到位。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力争实现追逃追赃“存量清零”。

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深化以案促改,完善“一案一分析”制度,综合运用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推动发案单位建章立制、防微杜渐。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管的衔接联动,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教育、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开展经常性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汇编警示录、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形式,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筹划建好仓山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抓好廉政文化示范点的管理使用,打造集政治性、警示性、教育性为一体的宣传阵地。深挖仓山文化中的廉洁元素,以拍摄廉洁宣传动画视频、举办廉政评话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洁文化宣传活动,推进“一镇一孝廉”创建活动成果化、廉洁文化产品精品化,充分展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最新成果

(六)发扬斗争精神,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律铁军

坚持政治过硬。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引领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敢于善于斗争,对违纪违法问题都要运用政治思维和政治要求去考量和对待,遇事多想政治要求,办事多想政治规矩,处事多想政治影响,成事多想政治效果。加强区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建设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坚持本领过硬。加大干部培养管理、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力度,不断优化队伍知识结构、专业结构、能力结构。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加强运用制度能力建设,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制度规范用权,切实筑牢审查调查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全员培训要求,强化纪法培训、技能培训、安全培训、信息化培训,经常性开展实战练兵和岗位比武,不断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坚持作风过硬。认真推行纪检监察干部进村入户工作,坚持监督重心下移、执纪挺在一线,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做好群众工作。常态化开展廉政家访、谈心谈话,及时谈话提醒、咬耳扯袖,做到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资料,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防治“灯下黑”,下更大气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同志们,历史照亮未来,征程未有穷期。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努力描绘“奋斗建仓、幸福满仓”美好蓝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专此汇报

 

有关名词解释

 

“八个坚定不移”:省委对全省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提出的要求,即,坚定不移维护核心,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坚定不移强化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坚定不移紧抓“关键少数”。

“五抓五重”:省纪委监委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提出的要求,即,抓日常监督,重在落实抓早抓小;抓审查调查,重在加强自办案件;抓责任追究,重在做到失责必问;抓标本兼治,重在推动建章立制;抓自身建设,重在坚持严管厚爱。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规定,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三个一以贯之”:赵乐际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要求,即,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取得新进步;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前进;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把党中央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抓到位抓到底。

“四个落实”: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即,监督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扎实推进县区巡察全覆盖。

1+N”联动督查机制:我区对主体责任履责纪实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推行的督查机制,“1”是指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N”是指区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纪(工)委、监察组。

1+X”检查机制:我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机制,“1”是指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X”是指党的工作部门以及区委确定的承担专项工作的责任单位。

1+X+Y”廉洁纪律督查:我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工作机制,“1”是指区纪委,“X”是指区直各职能部门,“Y”是指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各镇(街)纪(工)委、监察组,根据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和推动。

“一桌餐”:是指由私人住宅改造、不对外公开营业、仅为少数特定人员提供餐饮娱乐服务、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因一般只供一桌客人用餐,所以称它为“一桌餐”。

“三个区分开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对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的要求,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三转”: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时期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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