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8日,安办主任李海洋带领工作人员对璧头村——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万和郡项目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该工地存在管理牌电话号码缺少、施工区域未见警界、二级配电箱未设立防护棚、钢筋加工区灭火器未按配比设置、安全标识少,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工地限期整改完毕。
对地铁4号线第3标段11工区城门站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该工地存在消防柜设备缺失、消防柜旁边堆放杂物、勾机操作半径未设立警戒线,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工地限期整改完毕。
对福州仓山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福顺道路工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该工地基坑(电力井)未拉警戒线,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方机械操作时设立警戒线。
对福州市仓山区长眉针车店——前锦村方岐4号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该车间存在厂区违规存放电动三轮车,已现场整改、灭火器过期、灭火器存放处堆放杂物,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负责人限期整改完毕。
对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樟岚南片区道路工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该工地存在临时道路两侧警戒线破损,要求增加爆闪警示灯、雨水井设立围挡,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工地限期整改完毕。
对福州市残疾人康复就业中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该工地存在勾机操作半径未拉警戒线,主体建设已完工,镇安办人员要求负责人加强人员值班值守。
对前锦村47号——福建策众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复查,该企业消防通道堵塞已整改完毕。
检查浙江中成集团项目部内页材料。
对前锦村47号——福州芯工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进行复查,该企业未整改完毕,开关裸露、灭火器存放处堆放杂物。
对南谨公馆——永南路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该工地存在消防柜消防水带和枪头缺失、部分灭火器过期,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工地限期整改完毕。
镇安办人员对福泉高速公路连接线拓宽改造工程A2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该工地存在消防柜前堆放材料影响使用、临时材料堆放区未设立警戒线、泰山宫施工现场未设立警戒线,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工地限期整改完毕。
镇道安办人员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严格把控城门镇人民政府出入口,对我镇职工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及周边群众佩戴头盔违法行为进行规范检查,并对不佩戴头盔人员进行耐心劝导和纠正,加大交通治乱疏堵整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