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1日,镇安办人员对福建嘉美达装饰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复查,该企业已整改完毕,电动车停放厂区已整改、安全通道已画线、开关已入盒、已增加灭火器。
对福建中博混凝土有限公司——谢安村82-1号进行复查,该企业已整改完毕,地面通道已画线、已配备应急照明灯、已配备安全出口指示牌、已增设灭火器。
对福州博速度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胪厦村工业区40-1号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该企业仓库、办公室未配备烟感器、未配备应急照明灯、未配备安全出口指示牌、办公室未配备灭火器、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完毕。
对福州陈金容汽车配件商行——龙江村龙江路10-6号进行复查,该企业已整改完毕,已增设灭火器、已配备烟雾报警器、已配备应急照明灯。
对福州市仓山区阿龙便利店——白云村东塔23-4号进行复查,该店铺已整改完毕,已配备灭火器、已配备烟感器、已配备应急照明灯、已配备安全出口指示牌。
为更好地发挥微型消防站的职能作用,镇安办人员积极开展微型消防车日常防灭火巡查,确保微型消防车应急时刻能用管用,镇安办将进一步加强消防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企业申请营业执照,对福州通胜旺旺物业有限公司——黄山村旺旺路1号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该企业存在电动车停放区未画线、通道未画双向箭头,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完毕。
镇道安办人员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严格把控城门镇人民政府出入口,对我镇职工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及周边群众佩戴头盔违法行为进行规范检查,并对不佩戴头盔人员进行耐心劝导和纠正,加大交通治乱疏堵整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