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
根据《仓山区安办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全省近期发生三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仓安办〔2014〕13号)精神,按照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关于“加强检查、宣传,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的要求,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全省近期发生三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闽安委办〔2014〕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吸取事故血的教训。
街道要求各社区要充分利用专刊、标语以及宣传教育进校园、进单位、进社区和小喇叭广播等形式,开展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和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
各社区应在4月25日前,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情况书面(附照片)向街道安办反馈。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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