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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湖街道关于印发2014年对湖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等7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仓山区对湖街道 发布时间: 2014-08-01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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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街道各部门:

  经街道研究同意,现将《2014年对湖街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4年对湖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4年对湖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4年对湖街道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4年对湖街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4年对湖街道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4年对湖街道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共7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对湖街道
 


 


 

2014年对湖街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对湖街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对湖派出所副所长王章和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林子辉任副组长,成员由街道安办、城管办、教育办、文化站等部门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主任及对湖派出所包段民警组成,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办,由安办负责人柯丽娟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重点:

  1、道路交通整治重点:按照规范交通行为专项行动、文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工作的部署,落实高峰站点、重点路口、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执勤警力的部署;强化重点路段、路口和二环路、三环路管理,开展机动车乱停放、占道经营、闯禁行、闯红灯、不按道行驶(加塞)、酒后和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假(套)牌、机动车乱鸣喇叭、机动车违规使用远光灯,以及营运车辆、渣土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2、严重交通违法整治重点: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冲刺工作的部署,结合2014年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始终坚持“四个一律”,重点整治机动车超速、客运车辆和校车超员、酒后驾驶、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正三轮摩托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和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清理整顿逾期未年检、未注销摩托车,强制报废达到年限的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

  3、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认真开展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对近三年来已整治督办的“黑点”及危险路段,对照整治要求组织“回头看”,集中进行一次梳理,尽快完善事故多发点段的安全防护设施,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4、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街道相关部门和社区配合派出所,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

  三、整治活动安排

  1.第一阶段:(1-3月)。结合元旦、春节、省市区“两会”和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辖区内开展酒驾毒驾、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上路行驶、渣土车和砼罐车违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货运车辆驶入禁行区域、机动车乱鸣喇叭和超标电动自行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

  2.第二阶段:(4-6月)。重点整治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闯禁行、小车超员、机动车乱停车、不按道行驶(加塞)、酒驾毒驾、乱鸣喇叭、渣土车和砼罐车违法、公交车(出租车)交通违法、机动车违规使用远光灯和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3.第三阶段:(7-9月)。重点整治机动车乱停车、机动车闯红灯、不按道行驶(加塞)、乱鸣喇叭、两轮摩托车和超标准电动自行车闯禁行。

  4.第四阶段:(10-12月)。结合年末的交通情况,重点整治机动车乱停放、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假(套)牌,公交车、出租车、渣土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和超标电动车闯禁行、非法营运占道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治成果。

 

  2014年对湖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对湖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林子辉担任,成员由街道安办、爱卫办等部门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主任及对湖派出所包段民警组成,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办,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安办负责人柯丽娟担任。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工作的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各个环节。

  整治工作的重点:

  1、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非化工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2、汽车加油站重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3、达到重大危险源使用标准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4、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

  5、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6、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程度评估落实情况;

  7、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资格;

  8、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行为;

  9、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消防法规的情况;

  10、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和利用危险化学品从事非法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1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防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检查情况;

  1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

  三、整治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月20日至3月31日)。重点宣传2011年新颁布实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精神。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街道安办、各社区配合区安监局,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查出来的隐患督促企业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街道配合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区工商局、区环保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和集中整治工作,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街道各社区应在每个阶段结束后次月2日前,向街道专项整治办公室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于11月28日前书面上报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以便整理汇总上报区安监局。街道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对今年以来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整理好工作档案,接受区安监局的检查验收。

 

  2014年对湖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对湖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林子辉担任,成员由街道安办、城管办、文化站、经济办等部门负责人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并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办,由街道安办负责人柯丽娟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1、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高层公共建筑、地下建筑;

  3、在建工程施工工地;

  4、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5、人员密集型工业企业;

  6、城中村、出租房、“三合一”场所;

  7、市、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域的火灾隐患。

  三、整治分工及时间安排

  根据区消防大队有关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街道办事处进行专项部署、检查和指导工作。各社区组成检查组,按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认真地开展排查,并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列入社区重点监管范围,做好消防检查监管工作。

  1、1至12月,继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2、上半年,在辖区统一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和以“三合一”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3、下半年,以消除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域火灾隐患为重点,重点开展塑胶行业企业专项治理。

  4、配合区旅游局推进酒店行业、旅游景区星级评定实施消防安全评估制度。推动大型商业(酒店、餐饮、商场)连锁、房地产、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等建立每半年召开一次的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单位强化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2014年对湖街道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对湖街道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对湖派出所副所长王章和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林子辉任副组长,街道安办、城管办等部门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主任及对湖派出所包段民警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街道安办,由街道安办负责人柯丽娟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重点:

  1、涉爆单位。民爆服务公司,矿山,采石场,交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等爆炸物品使用单位。

  2、非法购买、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等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区域。

  (二)整治目标:根据公安部门关于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坚决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非法爆炸物品,使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分子,使非法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开展涉爆单位安全检查,使涉爆单位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依托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管理,及时查堵管理漏洞,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使爆炸物品管理秩序进一步转好。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阶段(3月至4月)。街道及各社区要密切配合对湖派出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多途径、广覆盖宣传涉爆相关法规。配合对湖派出所对辖区内民爆物品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摸排,要把爆炸物品使用量大、曾经发现存在非法制造、贩卖爆炸物品“地下窝点”和“黑市场”的地区作为重点地区,全面掌握涉爆单位基本情况、人员状况及爆炸物品的来源、流向和库存情况,切实做到详实准确、不遗不漏。对本地关闭矿点和其他各类非法矿点进行摸底调查,及时更新、全面掌握业主、经营者、涉爆从业人员及其爆炸物品来源、流向和处置等基本情况;对存在的各种隐患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况,分门别类,落实单位、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在规定的时限内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可能私制、私藏包扎物品的出租房屋、闲置厂房、快递企业等场所,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全面排查其是否存在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阶段:打击查处,防范控制阶段(5月至10月)。街道及各社区要密切配合对湖派出所组织力量,在日常民爆物品监管工作中,拓宽涉爆信息的渠道,广泛收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民爆物品案件线索,加强信息研判,并及时组织力量查破一批案件,捣毁一批非法制贩窝点,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声势。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对今年开展的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下一阶段的改进措施。

 

 

  2014年对湖街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管理,集中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及重点

  所辖在建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砼试块、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高边坡等重大危险源和建筑施工防火安全将作为今年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

  三、整治要求

  1、街道相关部门、各社区要积极配合区建设局开展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各社区要深入对辖区建设工程所属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要求其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管理,有效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2、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安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完善安全生产措施,经常性的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记录在案并立即整改,消除隐患。要加强对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的分布分项工程的检查,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要把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2014年对湖街道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对湖街道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林子辉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王敏婕担任,街道安办、教育办、城管办、文化站等部门负责人及各社区书记、主任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街道安办,由街道安办负责人柯丽娟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1、广泛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

  3、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快校舍抗震安全排查鉴定工作,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系统。

  4、加强校内外活动、消防安全和化学危险化学品管理。

  5、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预防学生受侵害事件发生。

  6、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7、积极开展夏季防学生溺水工作,防范学生校外溺水事故。

  8、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

  9、加强外口子女、留守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安全与法制教育与管理。

  10、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三、整治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配合区教育局,对各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中小学安全宣传日”、“学校安全教育周”和5分钟安全教育等教育活动,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完善措施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配合区教育局,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及学校危房危屋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10月9日):配合区教育局对所属学校进行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迎接市教育局验收阶段(10月10日至11月30日):配合区教育局迎接市教育局对我区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第五阶段: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配合区教育局对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对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2014年对湖街道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成立对湖街道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周斌担任,成员由街道城管办、安办等部门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主任及对湖派出所包段民警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街道城管办,办公室主任由城管办副主任程天宝兼任,负责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的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重点

  打击违法存放钢瓶、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等行为;查处液化气经营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液化气,以及充装或者使用不合格钢瓶、超期未检测钢瓶等违法行为;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存在违法违规供用气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三、整治要求

  由街道城管办牵头各社区和对湖派出所包段民警要组成检查小组,负责检查监督辖区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场所、“黑气”店点、餐饮场所供用气安全隐患等摸底排查以及其他非法经营行为举报工作,汇总辖区内“黑气”店点和餐饮场所燃气用户摸排情况,组织力量进行拉网式执法和整治,建立查处“黑气”店点和送气人员的责任机制和餐饮场所供用气安全管理使用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宣传阶段(即日起至4月20日)。街道城管部门要制定专项整治具体的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社区要利用广播、专刊、横幅和张贴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全面开展专项治理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街道城管部门牵头各社区全面摸排登记辖区的非法液化气经营店(点)和餐饮场所供用气安全隐患,配合区职能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充装等行为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严厉打击违法存放或运输液化气钢瓶、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等行为,对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上报对湖派出所,由公安机关实施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街道城管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果,预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