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加强企业车辆规范管理,5月8日,仓山大队组织辖区48家客货运企业,约谈企业责任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约谈中,游智敏指导员通报了企业两年内有2次以上超员超载交通违法行为,结合“4.13罗源”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交通违法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并要求: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的规范管理,加大日常交通安全学习力度,强化企业交通安全意识。二是督促整改安全隐患。要按要求及时整改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并及时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隐患,弥补管理上的漏洞,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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