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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榕南路城市管理综合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仓山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20-12-24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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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 

    贵局《关于申请审批金榕南路城市管理综合体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改善人居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金榕南路城市管理综合体项目建议书(项目编码:2020-350104-78-01-000605),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 

    二、建设地点:仓山区金榕南路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用地面积806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转运站厂房、消防水池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等,实际建设内容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的技术指标实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17493.00万元不包含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用,其中工程费用14401.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97.6万元、预备费1293.7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外,按照项目PPP协议方案确定的方式筹集。

  、建设工期:24个月 

  、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 

                            20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