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仓前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申请审批2020年仓山区老旧小区整治项目(仓前街道)建议书的函》(仓前政〔2020〕4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GZ2020CJ062号)及仓山区房管局(仓房〔2020〕171号),为提高居住质量,提升小区综合环境,经研究,现将2020年仓山区老旧小区整治(仓前街道)项目建议书(项目编码:2020-350104-47-01-027556)有关内容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仓山区仓前街道办事处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仓前街道麦园社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综合整治麦园社区微生物研究所宿舍、师大新村及振兴花园等3个住宅小区,13栋楼,共492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区水电路气信改造提升、架空线规整,拆除违法建设和环境治理,建筑物公共部位维修及配套社区综合服务等设施的整治改造。实际建设内容应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的技术指标内实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1079.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4.11万元,预备费51.41万元。根据仓山区财政局(仓财证〔2020〕4号),项目建设资金除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外,由财政资金统筹安排,且项目投资计划符合仓山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建设工期:10个月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仓山区仓前街道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仓山区房管局及监管责任人,严格按照《关于申报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城〔2019〕70号)及《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规〔2019〕1035号)相关规定,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管理进度数据和信息,确保如期完成改造任务。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2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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