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审批2020年仓山区老旧小区整治项目(建新镇)建议书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GZ2020CJ062号)及仓山区房管局(仓房〔2020〕173号),为提高居住质量,提升小区综合环境,经研究,现将2020年仓山区老旧小区整治(建新镇)项目建议书(项目编码:2020-350104-47-01-027587)有关内容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霞社区后巷路与百花洲路交叉口浦上生活配套房二期。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综合整治浦上生活配套房二期20栋楼,共1466户。主要内容包括小区水电路气信改造提升、架空线规整,拆除违法建设和环境治理,建筑物公共部位维修及配套社区综合服务等设施的整治改造。实际建设内容应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的技术指标内实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999.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4.83万元,预备费47.59万元。根据仓山区财政局(仓财证〔2020〕4号),项目建设资金除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外,由财政资金统筹安排,且项目投资计划符合仓山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建设工期:10个月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仓山区房管局及监管责任人,严格按照《关于申报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城〔2019〕70号)及《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规〔2019〕1035号)相关规定,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管理进度数据和信息,确保如期完成改造任务。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3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