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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仓山区老旧小区整治(对湖街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仓山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20-04-23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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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申请审批2020年仓山区老旧小区整治项目(对湖街道)建议书的》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GZ2020CJ062号)及仓山区房管局(仓房〔2020172),为提高居住质量,提升小区综合环境经研究,现将2020年仓山区老旧小区整治(对湖街道)项目建议书(项目编码:2020-350104-47-01-027592)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街道办事处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街道师大社区与马厂社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综合整治师大社区、马厂社区的旧康山里小区、旧康山里7-8座、意园新村、对湖新村、马厂街6号与爱国路4号等6个住宅小区,25栋楼,共749户主要内容包括包括小区水电路气信改造提升、架空线规整,拆除违法建设和环境治理,建筑物公共部位维修及配套社区综合服务等设施的整治改造。实际建设内容应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的技术指标内实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1004.34万元,其中工程费8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6.51万元,预备费47.83万元。根据仓山区财政局(仓财证〔2020〕4号),项目建设资金除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外,由财政资金统筹安排,且项目投资计划符合仓山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建设工期:10个月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仓山区对湖街道办事处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仓山区房管局及监管责任人,严格按照《关于申报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城〔201970号)及《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规〔20191035号)相关规定,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管理进度数据和信息,确保如期完成改造任务。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 

                            20204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