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仓山区财政局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积极采取措施配合各职能部门共争取城市建设资金32382.656万元用于老城区综合提升“十位一体”、城市品质提升、公园建设等项目。
一是认真研读上级资金扶持政策,指导职能部门加强项目资金申报,重点做好2020年老旧小区整治、老城区综合提升“十位一体”、公园建设等项目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工作。
二是加强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跟踪协调,让上级财政部门了解我区目前财政收入困难造成的财力紧张,提升上级财政对我区的关注和支持。
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督促并配合职能部门理清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应由上级承担的资金补助。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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