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日期:2021-11-15 14:54浏览量:0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1.事项名称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2.事项简述
参保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重复领取的其他养老保障类待遇。
3.办理材料
参保人员死亡的,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办理注销登记申请手续;参保人员丧失国籍、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重复领取的其他养老保障类待遇的,由参保人员本人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办理注销登记申请手续。
4.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5.办理时限
受理后2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8.办事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8:00(冬季)
9.办理机构及地点
户籍所在地村(居)劳动服务站办理。
10.咨询查询途径
0591-83456735
11.监督投诉渠道
0591-63117103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