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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2021-7-7

来源:仓山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 2021-07-14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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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处罚

仓山金山街道金麟社区卫生服务站

仓卫健传罚〔2021〕2号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并处罚款贰仟元整。

202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