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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二批省级下达专项债务分配方案(草案)

来源:仓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06-12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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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为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将新增债券落实到重点项目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0〕23号)精神,现将区本级2020年第二批专项债务资金分配方案以及预算收支变化情况公开如下: 

    一、省级下达专项债务限额情况 

    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此次下达我区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5000万元。 

    二、区本级2020年新增专项债务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省里确定的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结合我区实际,对区本级新增专项债务资金5000万元,拟分配用于金山橘园工业园区项目A 

    三、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上述分配方案,2020年区本级预算作如下调整: 

    增加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000万元,相应增加安排支出5000万元,列入“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由年初102066万元调整为1070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