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清单 | |||||||||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备注 |
1 | 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进行经营活动 | 洪光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95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2021/1/25 | |
2 | 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进行经营活动 | 马清锋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101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2021/1/25 | |
3 | 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要求 | 余正华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72号 | 市容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2021/1/25 | |
4 | 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进行经营活动 | 张燕华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93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2021/1/25 | |
5 | 未密闭运输沙包土 | 陈大进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87号 | 渣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2021/1/25 | |
6 | 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进行经营活动 | 华琴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96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2021/1/25 | |
7 | 施工工地未按规定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 晋江市渝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76号 | 渣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 2021/1/25 | |
8 | 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未按指定地点卸放建筑垃圾 | 福建御利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82号 | 渣土 | 《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 | 《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2021/1/25 | |
9 | 运输砂子未密闭 | 福建圣荣运输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73号 | 渣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2021/1/25 | |
10 | 工地施工运输车辆未冲洗上路造成路面污染 | 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80号 | 渣土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2021/1/25 | |
11 | 工地渣土运输车辆未冲洗上路造成路面污染 | 宣城通路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102号 | 渣土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2021/1/25 | |
12 | 工地施工车辆未冲洗出场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83号 | 渣土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2021/1/25 | |
13 | 未密闭运输沙包土 | 福建鑫盛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58号 | 渣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2021/1/25 | |
14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张维维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52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拾元整 | 2021/1/25 | |
15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侯俊丹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53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拾元整 | 2021/1/25 | |
16 | 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 罗伟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45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 处罚款人民币拾元整 | 2021/1/25 | |
17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王文斌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48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拾元整 | 2021/1/25 | |
18 | 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 方锐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47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5 | |
19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林翔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46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拾元整 | 2021/1/25 | |
20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姜林园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54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拾元整 | 2021/1/25 | |
21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杨太东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55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拾元整 | 2021/1/25 | |
22 | 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 陈裕洪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49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5 | |
23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杨长胜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50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拾元整 | 2021/1/25 | |
24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罗仕海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51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拾元整 | 2021/1/25 | |
25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沈春燕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58号 | 市容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6 | |
26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陈声健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65号 | 市容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6 | |
27 | 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进行经营活动 | 福州市百晨贸易有限公司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66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2021/1/26 | |
28 | 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要求 | 刘志华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70号 | 市容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2021/1/26 | |
29 | 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 林诗榕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64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6 | |
30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王长标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59号 | 市容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6 | |
31 | 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 林文攀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62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6 | |
32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王侠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63号 | 市容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6 | |
33 | 擅自设置宣传品或在公共广告栏外张贴标语、启事、招贴广告 | 唐爱国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60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2021/1/26 | |
34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江立明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61号 | 市容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6 | |
35 | 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 张钦文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57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6 | |
36 | 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 王斌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56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6 | |
37 | 运输渣土未密闭 | 福建鑫盛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100号 | 渣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2021/1/26 | |
38 | 运输渣土泄漏 | 福建创瑞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40号 | 渣土 | 《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 | 《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2021/1/26 | |
39 | 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 福州市仓山区创大建筑机械经营部 | 仓城执罚决字〔2020〕第813号 | 市容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2021/1/26 | |
40 | 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进行经营活动 | 许凤平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106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2021/1/26 | |
41 | 施工工地的运输道路未按规定硬化 | 福建省顺天亿建设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52号 | 渣土 | 《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二条 | 《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六条 | 1、责令改正;2、警告;3、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2021/1/26 | |
42 | 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进行经营活动 | 吴守复 | 仓城执罚决字〔2020〕第2445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2021/1/27 | |
43 | 在限制时间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 | 安徽琢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114号 | 噪声 | 《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 《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2021/1/27 | |
44 |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 毛仁华 | 仓城执罚决字〔2020〕第2429号 | 渣土 | 《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四条 | 《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 2021/1/27 | |
45 | 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未取得运输单进行运输 | 福建天天优运输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16号 | 渣土 | 《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 | 《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2021/1/27 | |
46 | 运输渣土泄漏 | 福州弘晶运输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81号 | 渣土 | 《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 | 《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2021/1/27 | |
47 | 工地渣土车辆未冲洗出场 | 福建创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112号 | 渣土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2021/1/27 | |
48 | 运输沙包土未密闭 | 江西友邦众联汽运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74号 | 渣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2021/1/27 | |
49 | 运输沙子滴撒漏 |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鑫源汽运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103号 | 渣土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2021/1/27 | |
50 | 工地出口处施工车辆未冲洗上路 | 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84号 | 渣土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2021/1/27 | |
51 |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规定工作责任 | 汉堡王食品(深圳)有限公司福州仓山南江滨大道分公司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74号 | 市容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2021/1/27 | |
52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尤昌熙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73号 | 市容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7 | |
53 | 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 郑晓玲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68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7 | |
54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何军明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80号 | 市容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7 | |
55 | 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 范国凤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70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7 | |
56 | 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 林惠明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71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7 | |
57 |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规定工作责任 | 福州九色鹿培训学校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76号 | 市容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2021/1/27 | |
58 | 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 汤燕梅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67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7 | |
59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赵建新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81号 | 市容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7 | |
60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刘琴书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69号 | 市容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7 | |
61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王华山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79号 | 市容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7 | |
62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陈妹妹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72号 | 市容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7 | |
63 | 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 郑勇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77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7 | |
64 | 擅自设置宣传品或在公共广告栏外张贴标语、启事、招贴广告 | 汉堡王食品(深圳)有限公司福州仓山南江滨大道分公司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75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2021/1/27 | |
65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李燕飞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78号 | 市容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7 | |
66 | 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 林美新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86号 | 市容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8 | |
67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毛国辉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83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8 | |
68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陈蓉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85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8 | |
69 | 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 周国标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82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 处罚款人民币拾元整 | 2021/1/28 | |
70 | 摩托车、自行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 | 冯钟兴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84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8 | |
71 |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开施工场地未冲洗干净 | 福建平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15号 | 渣土 | 《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 | 《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2021/1/28 | |
72 | 擅自占用道路进行经营活动 | 朱国建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119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2021/1/28 | |
73 | 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进行经营活动 | 刘保箭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121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2021/1/28 | |
74 | 未密闭运输渣土 | 福建圣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0〕第2046号 | 渣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2021/1/28 | |
75 | 在限制时间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 | 安徽琢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115号 | 噪声 | 《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 《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2021/1/28 | |
76 | 运输砂子未密闭 | 福州福云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123号 | 渣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2021/1/28 | |
77 | 运输黄土未密闭 | 福建宏川东运输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68号 | 渣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2021/1/28 | |
78 | 运输砂子未密闭 | 福州市江龙建材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135号 | 渣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2021/1/29 | |
79 | 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或者进行经营活动 | 肖成峰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113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2021/1/29 | |
80 | 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进行经营活动 | 朱少华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117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2021/1/29 | |
81 | 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进行经营活动 | 康丽珍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130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 |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2021/1/29 | |
82 | 施工工地未按规定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 福建圣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104号 | 渣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 2021/1/29 | |
83 | 在限制时间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 |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136号 | 噪声 | 《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 《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2021/1/29 | |
84 |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开施工场地未冲洗干净 | 福建万仕嘉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 仓城执罚决字〔2021〕第127号 | 渣土 | 《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 | 《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2021/1/29 | |
85 | 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 郑成华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91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9 | |
86 | 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 钟圣芳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89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 处罚款人民币拾元整 | 2021/1/29 | |
87 | 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 王小良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88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 处罚款人民币拾元整 | 2021/1/29 | |
88 | 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 吴国基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87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 处罚款人民币拾元整 | 2021/1/29 | |
89 | 自行车或摩托车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 张红春 | 仓城执简字〔2021〕第190号 | 市容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 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 | 202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