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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来源:仓山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19-02-18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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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

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城市管理工作理念,提升监管效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造良好的城市管理发展环境。

(二)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三)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优化城市管理发展环境。

(四)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证监管对象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所有开展检查的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依据,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事项,要推广随机抽查机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中的比重。为此,我局依据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我局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确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项(详见附件1),逐项明确了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

三、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

我局监管对象名录库为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明确由城市管理部门监管的对象,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包括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服务机构(详见附件2。监管库根据监管对象变更及时跟进。

四、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由持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构成(详见附件3),并作为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城市管理系统所有随机抽查事项进行检查。组成的执法检查组人数应不少于两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局执法科负责组建,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定期更新。

五、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由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运用网络、录音、录像的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开、公正,对某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百姓诉求较多的抽查事项,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三方评价机构代表等到现场监督抽查。

六、组织实施

(一)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每年3月底前,随机抽查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业务科室提出“双随机”抽查计划,经局执法科汇总、局领导审定后,统一公布实施。相关单位和业务科室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提出“双随机”抽查需求,经局执法科初审,并报局领导审定后予以增加。

(二)“双随机”抽查的启动。相关单位和业务科室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执法检查方式、保密要求以及检查结果运用等),启动“双随机”抽查。

(三)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相关单位和业务科室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按照“双随机”机制要求,抽取检查对象,并按实际需要人数的2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被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确有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参加的按抽取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依法予以回避。

(四)开展执法检查。相关单位和业务科室指派一名干部为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领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工作方案对被随机抽取到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采取现场听情况介绍、查阅有关资料、生产作业实地检查和询问现场工人和技术人员、反馈等方式进行。

(五)“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的比例按照不低于该事项监管对象总数的5%,抽查的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监管对象,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六)抽查结果运用。针对监管对象名录库逐一建立诚信档案,检查结束后,相关单位和业务科室应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于抽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在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将抽查不合格的企业纳入不良信用企业名录库进行管理,实现高频率百分百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行政处罚要件的,要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做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增强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相关单位和业务科室要加强评估总结,针对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相关单位和业务科室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研究,做好随机抽查方案的细化和落实,公平、有效的运用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程序规范、档案齐全。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抽查的启动、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档案齐全,全程留痕,主动接受监督。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相关单位和业务科室要及时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的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工作机制。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质量;同时要通过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福州仓山区城市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福州仓山区城市管理局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3.福州仓山区城市管理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