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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19-03-0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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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科室: 

  为进一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实现科学、有效监管,根据《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仓人社〔2017〕77号)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在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及时公布执法结果,依法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责任清单,逐项列明抽查时间、抽查内容、抽查涉及部门、抽查方式、抽查频次、抽查抽取比例,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上级安排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  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  采取随机匹配的方式,在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内随机抽取执法人员。被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每次执法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比例不得低于《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比例要求;采取区域定向与行业定向相结合方式抽取检查对象的,可以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比例。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每年随机抽查比例为不低于监管对象的5%,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列入异常名录库的监管对象应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按照“全程留痕、责任可溯”要求,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和工作台帐归集,并在执法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是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相关科室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要求的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   

  制定抽查计划表,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 

  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依法执法意识,促进事中事后监管公平、有效、透明,不断提高依法执法的能力。 

 

  附件:1.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行政审批许可单位名录库; 

        3.仓山区人社局“双随机”抽查机制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4.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