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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仓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0-12-29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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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到关键阶段,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强化矛盾纠纷排查,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容懈怠。现根据福州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的意见>的通知》(榕司﹝2020﹞1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法律咨询工作。要充分利用现有公共法律资源,结合12348法律服务热线,通过增加值班律师数量、精选擅长疫情防控方面业务的律师、适当延长律师值班时间等方式,随时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要认真梳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有针对性地整理疫情防控下企业用工、劳动合同争议纠纷、民商事合同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的答复,为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 

  二、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要强化线上服务功能,引导有关当事人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建法律服务网和省厅近日升级开发的“福建法律援助援务通”微信小程序,开展线上法律援助申请、通知、指派、结案归档和线上法律帮助,利用邮递方式提交材料,尽量避免面对面接触。要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材料,提高服务效率,通过网络申请法律援助要做到网上审批、当天审批,涉及农民工讨薪、工伤等无需提供经济状况证明。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先办理与疫情相关的申请事项,疫情防控期间对因退票、房屋租赁、劳动关系等与疫情相关的法律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免审查案件范围,并予优先受理。要加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管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指派业务精通的律师办理相关业务的同时,通过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案件进程、受援人反馈功能等进行线上监控,主动联系受援人对服务质量进行动态监管。 

  三、做好公证工作。要利用号公正信息化手段,简化网上办证流程,做好网上申办业务流程图,方便群众查找、理解和使用,提高网上办证效率;对纳入“最多跑一次”公正事项的,引导群众采取电话、云平台、微信客户端、网络等方式申办公证业务,并以邮寄方式送达公证书,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申办公证业务,减少人员接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要为医护人员、隔离病人、临时入境人员申办有关公正业务开通绿色通道,优先为涉及疫情相关事务提供服务,对防疫重点企业申办公证业务的,减免公证收费。要发挥公证职能,配合有关部门,积极为打击哄抬物价行动提供证据保全公证服务。 

  各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单位要做好场所环境卫生,每日定期对办公区域、服务场所内公共使用物品或部位进行消毒,为群众提供安全、卫生、放心的服务环境。对来窗口申办业务的人员,要求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要加强接待场所秩序维护,在来访人员较多时及时疏导。要每日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