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实施范围
仓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中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
二、政策措施
(一)用电补助方面
为鼓励仓山区封控区(管控区)内企业能够迅速复工复产,扩大产能,根据企业2022年第二季度用电量给予用电补助。共分为三档:
(1)企业用电量超过去年同期用电量0%-15%的,增量部分按每千瓦时给予0.05元补助。
(2)企业用电量超过去年同期用电量15%-30%的,增量部分按每千瓦时给予0.08元补助。
(3)企业用电量超过去年同期用电量30%以上的,增量部分按每千瓦时给予0.1元补助。
奖励金额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1000元以下的企业不安排。此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由区工信局负责解释。
(二)新增提升方面
为鼓励仓山区封控区(管控区)工业企业加大马力投入生产,增产增效,在相关补助政策基础上,2022年度封控区(管控区)内每家新增提升工业企业再给予5万元一次性配套奖励。此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由区工信局负责解释。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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