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2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2〕79号)及《关于做好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55号)文件精神,对2022年吸纳省外脱贫人口在仓山区企业(单位)连续就业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用工单位补助。2022年度我区共有182家企业(吸纳2177名跨省脱贫人口)已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向我局劳动就业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区劳动就业中心初审后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结束。现我局已发放182家企业吸纳(涉及2177名跨省脱贫人口)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共计1020000元,分别转到182家企业的银行账户。以上所需资金从市财政下拨的2022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102万元列支,目前均已发放到位,已完成该就业扶贫项目。
现予以公告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3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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