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转发省就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新增岗位补贴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榕劳就〔2023〕6号)文件精神,对2023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首次在福建省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包含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补缴)的劳动者,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新增岗位补贴。
经审核,目前共有欧琪琪等110名劳动者符合新增岗位补贴条件。现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442530;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23室。
附件:2023年仓山区第一批享受新增岗位补贴人员名单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1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