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
根据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城乡居民社保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24年仓山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仓山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要点
2024年仓山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以规范经办和防控风险为重点,以强党建、提标准、保发放、优服务、转作风、重宣传为方向,持续推进全区城居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任务完成
(一)做好重点人群参保工作。重点做好45周岁以上大龄、老龄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区户籍人员以及困难群体的参保工作。
(二)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贯彻落实国家调待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2024年度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做好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发放工作。持续加强保发放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规范发放城居保各项待遇。
(三)持续开展困难群体帮扶工作。落实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帮扶政策,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代缴尽代缴”。
(四)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实施。结合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认真落实经办服务事项,按照城居保经办规程做好经办工作。
(五)落实提高缴费水平相关政策。贯彻落实省厅完善缴费政策的部署,落实福州市缴费档次、补贴标准等政策。加强宣传引导,鼓励长缴、多缴,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六)积极探索补助资助新模式。积极探索引导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居保参保人员缴费提供集体补助或社会资助。在全区积极开展集体补助试点工作,稳妥推进集体补助政策落地。
二、持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七)持续提高服务的便捷性。继续扩大“就近办”服务范围,方便城乡居民社保业务“就近办”;加强对村(居)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村级平台使用效率;继续为高龄老人、失能人员、无法通过人脸识别的待遇领取人员等群体提供“上门办”服务。
(八)常态化推进资格认证工作。加强认证政策和方式的宣传,引导待遇领取人员及时进行认证。常态化开展资格认证情况监控,及时通知临期人员,提前做好工作部署,避免大规模暂停情况发生。
三、巩固和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九)持续开展巩固提升行动。确保“深化整改”阶段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调研总结做法经验,推进“强基固本”阶段工作任务,巩固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核查的防控机制,不断织密扎牢风险防控安全网。
(十)不断促进风控制度完善。推进城居保经办内部控制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建设;强化经办、基金、网络和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多领冒领养老金追回工作机制;逐步健全疑点数据反馈复核机制;加大通报和警示教育力度。
(十一)坚持做好风险排查处置。做好常态数据稽核及专项风险排查工作;常态化开展清理暂停领取待遇人员工作,持续深入清理社保基金管理问题存量,遏制问题增量,建立防范和化解城居保经办工作风险隐患长效机制;抓好问题整改,规范要情报送;定期剖析疑点、要情、典型案例,以问题为导向,挖掘经办风险薄弱环节,及时警示风险。
四、持续推进系统行风建设
(十二)开展行风建设提升行动。完善常态化行风建设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主要负责同志“走流程”、青年干部调研暗访活动。认真分析、整理、总结经办服务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积极研究解决措施。及时响应群众需求,2024年社保服务好评率保持在98%以上。
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十三)切实加强宣传工作。继续开展“看得懂、算得清”系列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宣传城居保业务政策和服务流程,重点做好提高缴费水平、资格认证等工作的宣传。加强正面引导,加大城居保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宣传力度,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早回应社会关切,提早防范化解舆情,做好舆情应对处置。畅通投诉建议渠道,及早解决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