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区直各单位:
现将《福州市发改委关于开展不当运用失信约束措施监测和案例通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区直各部门要在前期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基础上,再次对本部门出台的失信约束措施进行全面彻底梳理,凡缺乏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依据的,立即从政府门户网站、“信用福州”网站和“两微一端”撤下相关文件,停止执行相关政策措施,并尽快废止相关文件条款,或将相关的失信约束措施纳入地方立法。
附件:福州市发改委关于开展不当运用失信约束措施监测和案例通报的通知
仓山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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