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2018年度进疆兵优待政策正式出炉,为激励适龄青年积极进入新疆艰苦地区服役,部分兵员服役期间的优待金将按照不低于当地优待金标准的3倍发放。
据了解,福建省去年即有500位适龄青年志愿入西藏地区服役,顺利完成当年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的进藏兵员征集任务。
今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再次面向福建下达进疆兵员的征集任务,为更好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福建省军区动员局联合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研究出台了2018年进新疆兵员优待政策文件,对适龄青年比较关心的入伍优待金发放、退役老兵安置等问题作出回答。
优待金发放上,进新疆高原地区服役的,服役期间的优待金按照不低于当地优待金标准的3倍发放;在新疆非高原地区服役的,服役期间的优待金按照不低于当地优待金标准的2倍发放。
文件要求,服役期满的退役老兵,在参加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时,可享受在艰苦地区服役加3分的优惠政策。各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面向进疆的退役士兵,设置“专门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省公务员“专门职位”招考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各国有企业应提供相应工作岗位专门用于招聘服役期满退役的进疆士兵;而自主就业的则按照当地的未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2倍发放补助金。
此外,由于部队调防,其他兵员入伍后随部队执行任务进入新疆地区工作满2年的(必须由所在师、旅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原则上也参照上述政策执行。
福建省征兵办表示,优待政策的出台有利于维护在西部艰苦地区服役士兵的合法权益,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接下来将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让优待政策人人皆知、深入人心,有效激发广大适龄青年为国戍边的积极性,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进新疆地区兵员征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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