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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福州市“兵教师”政策出台!

来源: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 2024-05-29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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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

促进优秀退役军人

到中小学任教工作的通知》

明确:建立体系化、制度化的

退役军人教师培养、聘用机制,

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

让退役军人教师成为我市中小学

(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

教师队伍的组成部分,

为推动我市教育

高质量创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起来看——

 


实施专项教师培养

提升退役军人任职任教职业吸引力。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抓实全员适应性培训,进行“打包式”政策宣讲,详细介绍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职任教“培养、聘用”配套政策,借助新闻媒体、报纸杂志等媒介,多途径宣传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利好政策,建立“任职任教意愿数据库”,做好后续指导服务。
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师范类学历提升教育。落实高职扩招、专升本、高考、研究生招考等考试中退役军人的照顾政策,鼓励退役军人报考师范类院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免试、单招、优先录取等,并严格落实享受学费减免和助学金等教育资助政策
开展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委托闽江学院等高校开展退役军人教师资格相关业务培训。每年遴选部分福州市内接收安置的3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以上、具备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有从教意愿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为期3-4个月的免费专项培训,帮助其取得教师资格相关资质、提升教育教学能力。该项培训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相关规定实施。
建立“兵教师”库。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合教育部门,培养一批素质过硬、品格优良、具备任教资格的退役军人,建立“兵教师”人才库


畅通发展通道

延长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定向招聘。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1月向同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提供本辖区退役军人报考教师岗位意愿情况。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制定年度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教师(含教辅人员)招聘计划时,根据当年度实际,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专门面向符合任教条件的退役军人招聘。报考专门岗位的退役军人,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82号)执行优惠政策。乡村学校岗位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1进行开考。

加大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力度。合理安排中小学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根据退役军人年度接收安置工作计划及相关政策,中小学按规定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中小学行政岗位空缺时,适当提供市属学校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指标数。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指导所管辖中小学(含中职)填报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岗位需求,并按照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流程办理接收安置工作。

拓宽到中小学就业渠道。鼓励退役军人在取得教官资格证后在中小学军训任务中担任军训教官,巩固学校思想文化阵地,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在日常管理中担任学生生活管理员,参与学校事务。获得教师资格的纳入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选聘范围鼓励为学校提供安保服务的相关企业聘用更多退役军人。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机制,发挥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负责,不定期召集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情况、共享信息、解决问题。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深化政策统筹,设计衔接好选拔、培养、聘用、发展各个环节,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退役军人积极投身教育事业,组织退役军人教师职业能力专项培训,组建国防教育教员队伍,指导高校加强培养目标管理和学员管理等;教育部门负责指导高校加强退役军人教师培养和教学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教师公开招聘中退役军人专门岗位的设置、招考和聘用,指导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及各学校开展国防教育相关活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教育部门制定中小学退役军人教师招聘计划等。
严格经费保障。中小学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等所需经费,由教育部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教师职业能力培训经费由中央财政根据实际参加人数按每人3500元标准核拨,剩余部分由市级财政予以补助。培训经费补助标准应根据高校培训收费标准综合核定,经费使用要严格遵守财政经费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退役军人教师职业能力培养、组建国防教育教员队伍、宣传推广活动等工作所需经费,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实施督查检查。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定期对各县(市)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将是否落实倾斜政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人才培养体系作为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纳入双拥模范城创建考评内容。

 

加强褒奖宣传。深入挖掘、选树退役军人任职任教先进典型,利用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贡献特别突出且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为“最美退役军人”候选对象;对支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双拥工作力度大、成绩突出的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单位、个人优先推荐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爱国拥军模范个人”候选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