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环境准入清单,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以及环境质量不满足功能区要求、无环境容量的重点流域区域的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探索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的“三挂钩”机制,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认真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三线一单”约束,严把新上项目环保准入门槛。同时,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消耗型项目及不能达标排放、不符合功能区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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