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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仓山区“民生领先”专项行动“基本养老保险覆盖成效”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3-10-12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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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福州市“民生领先”专项行动考评办法>的通知》(榕委办发明电〔2023〕16号)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将该项指标列为市对区的绩效考核指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成效”指标中主要考核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数。为推进我区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覆盖成效基本情况

  今年,市下达我区绩效指标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成效”,考核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长率,并分季度考核。全区指标任务为各季度末正常参保人数(必须有一次缴费)不得低于上年度同期季度末参保人数,完成任务的按排名得分。结合仓山区实际,我区第一季度注销人数剧增造成参保人数减少未完成任务,第二、三季度虽已完成任务,但增长率排名在全市居中;2022年第四季度因税务催缴人数大幅度上升,今年第四季度任务加重。

  二、基本养老保险覆盖成效第三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7日,我局城居保中心从“福建省城乡居民保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参加居民保名单,全区2022年9月底参保60300人,2023年9月底参保60715人,同比新增415人,同比增长率0.69%(详见附件)。2023年第三季度新增参保448人,死亡、迁出等注销314人,实际新增参保扩面任务数134人。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工作事关民生保障,关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是省、市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重要举措。为扎实有效推进工作,省、市统筹安排部署,逐级分解下达任务,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23年市对区绩效考核项目的责任指标。

  (二)抓重点人群,提升参保精准度。要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已参保对象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扩大参保面,全面摸清应参保人员底数,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将60周岁以上超龄未参保的老年居民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方式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享受待遇,实现老年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金。

  (三)强化督导,推进落实。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工作要求。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结合实际,按季度制定具体工作任务,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区城居保中心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交账”工作机制,定期检查汇总全区参保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我区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2023年第三季度仓山区基本养老保险“民生领先”任务工作完成情况表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