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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机构可以进行志愿服务记录?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4-03-17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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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根据《福建省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我省已初步确定首批200多个志愿服务记录试点单位,主要包含经民政部门批准的依法成立的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社会服务机构、学校、公共文化体育机构、公共场所等。届时会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记录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