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2018年以来我局根据上级部门《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布署,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扬尘治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扬尘整治工作方案,由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开展区管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会同镇街、两园区等部门对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开展扬尘污染防治,配合市建委进行市管工地扬尘整治。
二、工作措施
继省住建厅对市五城区开展施工扬尘集中整治工作和市建委制定《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导则》、《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建筑施工扬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来,我局相继制订《福州市仓山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在该方案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细化制订《仓山区建设工地扬尘整治行动细化方案》,充分发挥各镇街、两园区属地管理力量,分工协作、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建设工地施工扬尘防治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印发《仓山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地施工扬尘防治网格化管理的通知》(仓山区建设工地施工扬尘防治网格员巡查制度(试行)、建设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指南、仓山区建设工地施工扬尘防治网格化巡查记录表),建立网格化管理联络微信群,通过微信群更便捷地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共同努力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召开多场网格员培训会,组织镇街、两园区村居网格员共110余人进行建设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业务培训。区建设局分管领导在会上针对施工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要点、轻微污染天气响应及应对措施等知识进行了生动讲解。 通过对五镇八街两园区网格员全覆盖培训,进一步让网格员明晰工作职责,增强网格员的扬尘防治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今后的扬尘防治工作打好基础。
向各工地分发《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及文明施工要求》将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百”更具体细化告知工地施工方,按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区管施工工地由区建设局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市管工地由市建设局牵头具体负责,区建设局积极配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启动轻微污染天气响应时,区建设局负责组织所有区管工地的巡查,发现扬尘问题现场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对一级响应时未停工的工地第一时间现场制止并责令停工;对于市管工地协调配合市建委相关部门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各镇街、管委会、红星农场等单位巡查时发现的扬尘问题配合处置。
各镇街、(两园区)等相关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开展各自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地(包括市管、区管、部队、未批先建的施工工地)的拉网式全面巡查,重点加强国控点等空气监测站点、数字峰会和世遗大会场所周边巡查;切实落实轻微污染天气一至三级的响应措施及标准,对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工地现场直接督促整改,尤其是启动一级响应时,第一时间立即通知各自辖区范围内根据应急响应标准必须停工的在建工地立即停工;对一级响应时未停工的工地第一时间现场制止并责令停工;对扬尘防治整改不到位的或未按一级响应停工的工地,通知区空气办及建设局共同现场处置。
三、工作成效
开展日常工地施工扬尘巡查,通过市、区两级建设施工监督部门密切配合,属地部门共同落实,长效管控,对检查发现的施工扬尘问题及时通过市建委微信群、电话、传真的方式进行沟通处理,并将整改结果通过微信群反馈。通过不断的治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进一步得到了完善。主干道和重点区域包括环境监控点周边在建房建项目施工现场基本做到:1、按照要求设置围挡及安全生产宣传标识和公益广告;2、出入口设大门关闭、设置洗车台并配备冲洗设备及排水措施,确保净车出场;3、施工便道按要求硬化并清扫保洁洒水降尘,有良好排水措施和绿化;4、合理堆放建材,及时清运垃圾,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土石物料临时进行覆盖;5、脚手架外侧密目安全网封闭,严禁渣土废弃物凌空抛洒;6、设置喷雾系统,定时喷雾等防尘措施,有效控制了房建施工项目的扬尘。7、对房建施工工地除大门外再配备一套出入门禁设施和重点区域内规模以上房建施工工地配备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上传监测数据工作进行布置。
及时办理市、区空气提升办通报的问题及群众投诉问题现场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跟踪整改情况,并反馈区空气提升办。2018年以来对造成扬尘污染的突出问题行政处罚6起,共计处罚金额20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
继续加大力度进行文明施工治理创建文明城市。密切联系并配合市建设局加强市管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会同属地镇街共同落实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对巡检中发现一些施工现场对裸土和易产生扬尘的建材覆盖、喷雾设施损坏、定时喷雾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改正。
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