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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仓山区2023年第2季度村级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补贴区级财资金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3-08-17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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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仓山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职责和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仓人社〔2014〕7号)规定,2023年6月份我局组织实施对全区109个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不含城门镇胪雷、潘墩,盖山镇浦下3个试点村)第2季度共涉及109个村劳动保障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均达到文件规定标准。因城门镇厚峰村等22个村未配置协理员;2022年9月后建新镇冠洲村1个村根据城市建设托管规划协议各项经费支出起都由福州高新科技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担。现申请核拨2023年第2季度全区86个村,250人次村级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补贴共计12.50万元(其中:村协理员81人×3个月×500元+3人×1个月×500元+2人×2个月×500元=12.50万元);

  根据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单〔2018〕2134号精神由区级财政承担,该项经费从2023年度第2季度*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经费补助预算中列支。

 

  附件:2023年第2季度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补贴资金明细表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