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发放2024年仓山区参保缴费单位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就业奖补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4-11-21 12:0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区劳动就业中心通过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省际劳务对接服务平台”导出数据初审,对参保缴费连续达三个月(含)以上的福州市参保缴费单位发放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就业奖补。我区总共752家参保缴费单位名单中,有151家参保缴费单位吸纳1498名中西部脱贫人口(含首批已预拨付的126家缴费单位)已在规定的公示申报期内向我局劳动就业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其他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报的参保缴费单位视为逾期放弃申报。按照上述文件中“各县(市)区、按照资金总量/各县(市)区1-9月(以“省际平台实际数据为准”)申报奖补的缴费单位吸纳的脱贫人口人数,确定最终人均补贴标准,开展奖补工作,并对第一批预发奖补的单位进行多还少补”的原则,我区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共222万元,拟定人均补助标准为1482.37元(另第一批预拨付的126家缴费单位按此标准补齐发放)给予补助(其中:福建省永浩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补助总金额为512892.13元,福建星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目前企业经营停业原因只按第一批900元/人预发奖补金额进行补助)。

  现将已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的151家参保缴费单位(含首批已预拨付的126家缴费单位)最终补助名单和应补助金额(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443162;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525室。

  公示结束后,如无疑义,将对符合条件的缴费单位发放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奖补资金(含对第一批预拨付的缴费单位补齐发放),并请名单中的参保缴费单位按照总补助金额向我局就业中心提交(邮寄)财政补贴收入发票(不征税,开具发票信息见附件2)。

 

  附件:1.2024年仓山区发放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奖补的参保缴费单位最终名单(含首批已预拨付的126家缴费单位)

     2.参保缴费单位开具财政补助收入发票信息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