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管局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33大类食品1712批次,包括: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罐头、酒类、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蜂产品、冷冻饮品、饮料、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蛋制品。合格1706批次,不合格6批次。
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3批次
(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天水童心幼儿园的复用不锈钢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9月08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二)仓山区盛景黄山幼儿园的复用不锈钢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9月14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三)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城韵幼儿园的复用不锈钢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9月16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二、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
(一)厦门市快马社区供应链有限公司福州先锋分公司销售的长茄子(购进日期为2022年08月17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福州市仓山区愉亭餐饮店采购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09月02日),噻虫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福建省福州第十二中学采购的流星包(购进日期为2022年09月20日),甲基异柳磷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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