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编制的背景
根据福州市关于民宿发展的最新要求,为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我区对《仓山民宿管理指导意见》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二、目标任务
加强我区民宿业的规范管理,提升“仓山民宿”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民宿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
将《仓山民宿管理指导意见》中的第四条第2点“民宿经营者向所在镇街提供相关备案材料,仓山民宿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进行联合现场核验,对符合条件的民宿予以登记”中的“现场核验”修改为“现场查看”,同时删除“对符合条件的民宿予以登记”的表述。
本补充通知的有效期与《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仓山民宿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仓政规〔2024〕3号)的有效期一致。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591-83468181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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