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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来源:仓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5-03-13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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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仓山区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仓教〔2022176号)》文件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两年,已于2024年8月31日到期。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现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合理布局,推动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出台新一轮《仓山区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实施细则》文件,有效期从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5年4月12日18:00前

意见反馈方式:通过电子邮箱将《仓山区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实施细则》意见反馈表送达即可(以收到时间为准)。

邮箱地址:csxqjyk@126.com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320037

 

附件:1.《仓山区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实施细则》

     2.《仓山区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实施细则》意见反馈表

 

                 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