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接收社区矫正对象 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时间:2023-03-09 08:51 来源:仓山区司法局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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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3-09 08:51浏览量:0

来源:仓山区司法局

  2023年3月3日,仓山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和东升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一名剖宫产刚出院的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卢某某上门办理了入矫接收手续,并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
  卢某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法院决定执行缓刑。我局收到卢某某的执行文书时,其已入院待产,若待其分娩恢复后,法定报到期限将届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了解到此情况后,积极与其保持联系,待其分娩出院后,指定女性工作人员联合司法所上门为其办理入矫接收手续。
  在卢某某家中,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要求,逐一完成身份信息核对、入矫教育等工作程序,为其办理了入矫手续,告知其社区矫正日常监管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为了加强督促卢某某遵纪守法和教育帮扶,司法所邀请居委会成员到场建立矫正小组,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明确责任。卢某某表示一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服从司法所的监管,改过自新,做守法公民。
  主动上门为特殊情况的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入矫接收手续,既体现了执法人性化,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了司法行政的关爱和温暖,又确保了刑事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