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双公示
日期:2024-01-17 08:45浏览量:0
来源:仓山区文体旅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仓)文当罚字〔2024〕001号 |
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 |
福州仓山无限光影娱乐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南江滨西大道88号闽商华府公寓5号楼3层01商场3-102室 |
当事人在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