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仓山区市级开发公益性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资金的公示(人才工作辅助员)

时间:2023-10-24 15:53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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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0-24 15:53浏览量:0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市一级开发公益性岗位属地化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71号)精神,自2023年起市级开发的人才工作辅助员公益性岗位实行属地化管理,人员工资和社保参保缴费均委托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管理。

  现拟拨付第四季度我区人才工作辅助员1人(3人次),岗位补贴按3706元/人月计算,本季度小计11118元;社会保险补贴(含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本季度小计2845.35元,合计13963.35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拟拨付到福州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闽都支行,账号:100004175060010003。现将人才工作辅助员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3532743;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7);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12室。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