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理性备药

时间:2022-12-09 16:43 来源:仓山区市场监督局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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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2-09 16:43浏览量:0

来源:仓山区市场监督局

  近几日,随着疫情优化防控政策出台,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一些关于连花清瘟“涨价”的投诉。为防范发生涉疫物资市场价格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7日,提示全区各药店及相关单位不得对相关抗病毒药品、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同时引导各药店适当加大防疫用品储备及供应。

  一、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及时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未实行明码标价,违者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得利用其他手段推动涉疫物资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违者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不得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涉疫物资价格较大幅度上涨,违者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不得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违者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通过拨打1231512345等进行投诉举报。

  二、可适当储备,没必要大规模囤药

  除疫情影响外,冬季还要警惕流感病毒等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的风险。因此,适当储备一些解热镇痛的非处方药并无不妥,但没必要大规模囤药。药物都有保质期,存储也有一定的条件要求,保管不当容易变质,过多药物长期存放容易造成浪费。市民朋友们应科学合理按需购药。

  另外,目前此类药品销量的短期爆发式增长主要以购买备用为主,不具备可持续性。因此,药店也没必要大量囤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