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2020-9-2
日期:2020-09-02 15:47浏览量:0
来源:仓山区卫健局
仓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202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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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处罚 |
陈*流 |
仓卫健医罚 〔2020〕5号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并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
2020-8-31 |
使用非卫生技术工作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处罚 |
刘*宁 |
仓卫健医罚 〔2020〕4号 |
使用非卫生技术工作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
合并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
2020-8-31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处罚 |
邵*峰 |
仓卫健医罚 〔2020〕3号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叁拾元整,并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
202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