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2020-9-2

时间:2020-09-02 15:47 来源:仓山区卫健局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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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9-02 15:47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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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2020-9-2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处罚

陈*流

仓卫健医罚

〔2020〕5号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并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2020-8-31

使用非卫生技术工作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处罚

刘*宁

仓卫健医罚

〔2020〕4号

使用非卫生技术工作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合并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2020-8-31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处罚

邵*峰

仓卫健医罚

〔2020〕3号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叁拾元整,并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202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