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名单公示

时间:2024-01-30 11:15 来源:仓山区卫健局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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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1-30 11:15浏览量:0

来源:仓山区卫健局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处罚

卢*峰

仓卫健医罚〔2023〕13号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及《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自由裁量标准》FZ01WS-CF-0443 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仟元整,并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