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名单公示
日期:2024-01-29 11:19浏览量:0
来源:仓山区卫健局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处罚 |
仓山华国胜内科诊所 |
仓卫健传罚〔2023〕2号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行为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及《福州市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FZ05WS-CF-0051相应裁量标准规定。 |
责令改正,处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24-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