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名单公示

时间:2025-01-10 17:19 来源:卫健局 浏览量:0

| | |

日期:2025-01-10 17:19浏览量:0

来源:卫健局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处罚

仓山乐雅口腔门诊部

榕仓卫医罚〔2024〕39号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及《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自由裁量标准》FZ01WS-CF- 0353相应处罚裁量标准规定。

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1-1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