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名单公示
日期:2025-01-10 17:28浏览量:0
来源:卫健局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
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的处罚 |
仓山刘以进内科诊所 |
榕仓卫医罚〔2024〕37号 |
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的行为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及《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二十一07相应处罚裁量标准规定 |
责令改正,处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25-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