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名单公示

时间:2025-01-10 17:28 来源:卫健局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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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1-10 17:28浏览量:0

来源:卫健局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的处罚

仓山刘以进内科诊所

榕仓卫医罚〔2024〕37号

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的行为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及《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二十一07相应处罚裁量标准规定

责令改正,处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1-1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