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指导性清单

时间:2023-06-30 17:11 来源:仓山区民政局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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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6-30 17:11浏览量:0

来源:仓山区民政局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补助标准

1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服务

特困人员

分散供养:全自理,每人每月1340元;半护理,每人每月1640元;全护理,每人每月1930元。
集中供养:全自理,每人每月1610元;半护理,每人每月3187元;全护理,每人每月3884元。

2

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补贴

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对评论结论失能的,每次200元。

3

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脱贫不稳定人口、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和80周岁及以上未领取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金的老年人

仓山户籍且常住仓山按照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脱贫不稳定人口、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60元的标准和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30元的标准,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方案。

4

困难老年人高龄津贴

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

每人每月100元

5

百岁老年人营养补贴

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每人每月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