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州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2-06-27 15:59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局、商务局,福州高新区经发局、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活市场主体活力,现将省发改委、商务厅《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体改〔2022〕34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措施,请予一并执行。

  一、加强政策宣贯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内容学习,了解掌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内涵,确保遵循市场准入相关规定。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做好清单内容政策解读,加强市场准入政策宣贯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认真程度和实际应用。

  二、完善清单事项与行政许可事项相衔接机制

  当前,我省正抓紧开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梳理编制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照工作要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各级各部门应当加强与省直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在梳理编制本部门、本系统市、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过程中切实做好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相衔接,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

  三、落实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

  市发改委日前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对全国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情况通报(榕发改体改〔2022〕11号),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全国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情况通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夯实监管责任,组织查找并整治相关行业领域类似问题,及早消除我市在市场准入方面的问题隐患。

  四、进一步做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

  各级各部门对清单所列事项要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对于需提请修改相关市级地方性法规的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尽快按法定程序办理,并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

  市发改委、商务局负责全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清单实施情况的协调指导,对清单实施中的重大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向省里和市委、市政府报告。

  附件:福建省发改委、商务厅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相关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商务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