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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贯彻落实“六提升·创典范”重点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仓山区市场监督局 发布时间: 2022-07-13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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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根据区文明委印发的《仓山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仓山区文明城市(城区)“六提升·创典范”重点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仓文明委〔2022〕2号)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六提升·创典范”重点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职能和实际,制定《2022年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六提升·创典范”重点工作行动方案》,请贯彻执行。

 

 

 

 

2022年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

“六提升·创典范”重点工作行动方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是福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关键一年,也是仓山区连续第四届争创全省文明城区的第二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和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会议精神,为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和仓山区实现全省文明城区“四连冠”提供支持,提升我区文明城区创建水平,根据区文明委印发的《仓山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仓山区文明城市(城区)“六提升·创典范”重点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仓文明委〔2022〕2号)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六提升·创典范”重点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职能和实际,制定《2022年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六提升·创典范”重点工作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践行人民至上宗旨,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落实好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持续深化文明创建、文明实践、文明培育,着力提高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构筑“福文化”精神内核,为助力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着力推动新时代仓山区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先行示范区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良好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严格对照中央文明办制定的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和评选方法,参照市文明办的有关工作部署,通过实施“优服务、守秩序、美市容、靓小区、强村镇、行文明”六大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我局办事窗口、餐饮窗口、交通环境、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总体素质和我局工作人员素养,充分展现我局在新时代仓山区文明城市(城区)创建中的靓丽篇章,为福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提供有力支持。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提升·创典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黄文忠(局长、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

    长:成  静(食药总监、三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稽查科,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四、主要内容

根据区文明委《2022年仓山区文明城市(城区)“六提升·创典范”重点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六提升·创典范”重点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现将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项目和任务分工明确如下:

(一)办事窗口

六提升方案要求:“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等事项,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二是提升服务形象。以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标兵示范等方式,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用实际行动树立窗口形象。三是完善内部管理。不断优化和规范服务流程,压缩环节、精简材料;优化服务窗口环境,完善基本服务设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

我局责任领导:黄岁华二级主任科员、何为民副局长

我局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产品质量科及各监管所、相关科室对外办事窗口

(二)餐饮窗口(宾馆饭店、中小餐馆)

六提升方案要求:“一是加强文明服务宣传。将文明餐桌要求纳入餐馆人员宣传重要内容,提升餐饮从业者文明经营、文明服务水平。二是落实文明餐桌服务标准。组织全市宾馆、饭店、酒楼认真营造和谐美观的文明用餐宣传氛围,落实好引导用餐不浪费、使用公筷公勺的服务标准。三是加强文明用餐宣传教育。加强文明用餐宣传,组织文明餐厅、文明食堂培育宣传活动,开展第三届福州市1106全民光盘节等品牌活动,推动文明餐桌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四是加强餐饮场所督查。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督查落实各宾馆饭店、中小餐馆的整体环境、行业规范设置、从业人员资格、投诉机制、消毒设备情况等工作标准。”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我局责任领导:刘祚通总工程师、叶友莺一级主任科员

我局责任单位:餐饮科、办公室,各监管所

(三)交通环境、市民素养

六提升方案要求:“一是严管快递外卖配送行业电动自行车骑手。二是提升骑行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骑行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宣传教育,定期通报文明单位干部职工头盔佩戴情况,营造戴头盔安全文明骑行的浓厚社会氛围,推动提高全市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三是强化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常态开展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曝光、上门通报劝诫活动。” 责任单位:仓山交警大队(牵头)。

我局责任领导:何为民副局长、黄岁华二级主任科员、胡端二级主任科员

我局责任单位:产品质量科、广网信科、人教科,各监管所

(四)农贸市场、商场超市

六提升方案要求:“一是规范经营秩序。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负责人和摊位、店面经营户的文明宣传教育,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引导他们增强社会责任感,规范、诚信经营。加强对已审批占道市场的环境秩序、越线经营、超时经营等问题的整治;取缔未经审批的占道市场。二是开展“星级文明集市”创建。从硬件设施、管理制度、人员素质、卫生保洁、疫情防控等方面提升综合服务水平,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消费环境。三是营造文明诚信宣传氛围。广泛设置文明提示牌,提高诚信经营、文明服务意识。”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我局责任领导:宋彬副局长

我局责任单位:食品科,各监管所

五、建立工作机制

(一)责任机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将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责任细化到具体科所队、具体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片包干、分段负责”制度,把责任细化到每个片区、每个路段。

(二)督查机制。局成立督查组,针对我局负责的项目,经常性地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并进行通报,督促问题整改。

(三)奖惩机制。今年文明办将常态化开展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暗访督查、模拟测评,测评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相关问题印发通报督促整改,测评成绩计入绩效考核。持续开展明察暗访,不定期进行通报和曝光,并视情况对责任单位采取挂牌警告、约谈、暂停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等措施。我局也将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列入年终对各单位绩效考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