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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3119-3000-2025-0000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文体局
  • 成文日期: 2025-02-20
  • 标    题: 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文体旅〔2025〕17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仓文体旅〔2025〕17号
来源:文体局 时间:2025-02-20 10:26

各镇(街)综合文化站、各项目保护单位:

   为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福建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闽文旅非遗〔2020〕2号)相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第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所传承的项目必须是在仓山区政府公布的仓山区第一批至第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之内,目前尚不是区级非遗项目,暂不推荐传承人,且符合下列条件

  (长期从事该项级(含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

  (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根据法律政策规定必须具备执业资格的特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申报人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上,即198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从业年限不少于12年

  (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目前在相关项目领域内存在争议的传承人

   2.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3.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没有直接从事传承活动的公务人员和研究人员

   4.群体性较强(如民俗类),目前难以确定代表性传承人

   5.从业人员较少,影响力不够广泛的非遗项目,开展非遗保护工作不力的非遗保护单位原则上不予增补级非遗传承人

  (以下情况不得申报

   1.因触犯国家法律,被剥夺公民权利者

   2.不具备独立民事资格的公民。

   二、申报推荐材料

  (申报名单和推荐意见由各镇(街)综合文化站、各项目保护单位以原件报送。

  (申报内容

   推荐表:被推荐人必须如实填写《第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

   1.申报片:能体现申请人技艺水平的音像资料(5-7分钟以内,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

   2.其他材料:能够证明申请人成就的相关文书的复印件;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或音像资料等

   3.推荐表(一式八份)等材料一律以A4纸印制,电子文本(Word格式)、文本上所粘贴的照片(JPG格式)、传承人申报视频需拷贝在U盘中提交。

   4.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材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其他事项

   工艺美术类的非遗项目申请人需报送一件个人代表作,由项目保护单位统一送至非遗保护中心,作为评选依据。评选结束后,市非遗保护中心将择优收藏,并发放收藏证书。

   三、申报程序

   推荐工作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必须由本人自愿向区级名录项目保护单位提出申请

  (各镇(街)综合文化站、各项目保护单位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后,报送到仓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仓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根据推荐材料和审核意见,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并公示

  (社会公示后通过复核审批等环节,由仓山区人民政府对第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予以公布。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项目保护单位要精心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推荐,确保申请人的代表性。

  (各镇(街)综合文化站、各项目保护单位要审慎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坚决破除论资排辈观念。代表性传承人应当身体健康,积极履行传承义务,热心公益事业,在对台、对外交流中有突出成效的可优先推荐。

  ()区非遗保护中心要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工作,综合专家组推荐意见。对拟推荐的传承人应详细告知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

  (各地的申报推荐材料于2025320日前报送仓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仓山区文化馆)。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以当地邮戳为准)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仓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仓山区文化馆)

   联系人林烨堃  联系电话:83507656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梅坞路57号聚龙二期尚书院小区内

   邮箱fzcsqwhg@163.com

   附件: 1.仓山区第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推荐材料制作要求

       2.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

       3.信用承诺书

       4.仓山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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