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榕仓市监执吊罚送告〔2024〕1号
日期:2024-10-21 11:01浏览量:0
来源:仓山区市场监管局
中闽信(福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
本局于 2024年 10月 18日依法对你(单位) 作出行政处罚建议 ,因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 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榕仓市监执吊处告字〔2024〕1号),内容是:你(单位)自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
请你( 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 取《行政处罚告知书》(榕仓市监执吊处告字〔2024〕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中闽信(福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名单
联系人: 杨日 联系电话: 0591-63185180
联系地址: 福州市六一南路82号5楼办公室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8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