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名单公示
日期:2026-09-08 18:11浏览量:0
来源: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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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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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处罚 |
仓山熹悦荟综合门诊部 |
榕仓卫医罚〔2026〕014号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及《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自由裁量标准》FZ01WS-CF-0353相应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 |
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2026-9-8 |
(此件主动公开)

